虽然说在整个先秦时期,礼乐制度是逐渐走向衰落的,但是真正衰落的是礼乐作为政治的根本,而衰落并不代表着礼乐制度本身衰落了。 汉代的礼乐制度其实是具有一定的教化功能的,这也是为什么汉代可以将先秦时期的礼乐制度完美地继承过来。但是在汉代的宫廷仪式乐歌当中所承载的文化功能以及文化形势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一、汉代宫廷仪式乐歌的文化功能究竟是什么? 1、汉代宫廷仪式乐歌,一般来说是为了庆祝所用 礼乐制度是中国历史上较为特殊的制度,因为这一系列的政治制度并没有实际的算在国家机器当中。只是作为国家机器的一种辅助机构,或者是辅助制度内容而存在但是这并不代表礼乐制度本身并不重要。 因为每朝每代宫廷仪式当中,都是有很多歌舞的形式出现的,这恰恰就需要一个王朝建造足够完整的礼乐制度。歌舞的形式在先秦时期,尤其是在春秋战国之前,大部分都是只属于政治领域的。也就是说带有非常鲜明的政治属性的色彩,并不能纳入其他的领域。 因为当时的礼乐制度与分封制和宗法制是有一定关系的,在此基础之上就有一定的政治等级色彩,所以当时的歌舞和礼乐,并不是任何人都是可以拥有或学会的。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之后,礼乐制度的政治属性开始衰弱。各个诸侯为了显示自己霸主的地位,对于原来的礼乐制度进行了僭越,将这一类的礼乐制度归为自己所用。甚至有的诸侯为了更好地去僭越这样的礼乐制度,将礼乐中的歌舞内容来完全供自己享乐。 这样的一种模式,同样延续到了汉代,所以汉代很多乐歌以及很多礼乐中的大部分,都是为了宫廷之中的一系列庆祝典礼而服务的。 除了汉代所发展起来的庆祝功能以外,此外还有一系列的祭祀功能,按照原来的礼乐制度来说,祭祀功能是占首要位置的,当然在汉代礼乐以及宫廷仪式乐舞的功能也主要是祭祀。 另外在汉武帝时期,对于原来的乐府机构进行了一定的扩张和改革,重新将原来的音乐机构分为,太乐和乐府两个部门对于当时的祭祀礼仪以及采集地方歌谣等一系列工作,都进行了详细的安排。 不过由于汉代宫廷乐歌的形式可以松散一些,并没有在祭祀过程中如此严肃,所以在这样的音乐发展范围之内是非常广阔的。 这样的一种作用和功能也是在整个汉代使用得比较频繁的。因为这样的音乐功能是比较契合,当时统治者的日常生活状况的。祭祀虽然也是生活中的大事情,但是这样的大事是不必天天做的。 2、乐歌的文化功能还包括一定的祭祀功能 自古以来,封建社会的头等大事都是对于祖先进行较好的祭祀,并且安排好后来的一切事情,这两件事是比较重大的事情。当然在汉代的封建社会也并不例外,汉代也有祭祀祖先的文化传统。 并且汉代的统治者大多为了宣扬自己的地位,宣扬自己的功绩,也会通过祭祀的方式来扩大自己在整个国家的影响力。在整个汉代的祭祀仪式当中,有对祖先的祭祀,有对天地之间的神灵的祭祀,在不同的祭祀场合,也是需要采用不同的礼乐方式的。 虽然西周以后的礼乐制度以及礼乐等级形式逐渐地松弛,但是在汉代重新构建起来了新的礼乐制度和秩序。所以在不同的场合之中,可以使用不同的音乐和仪式来表现出仪式的重要性。 “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立泰畤于甘泉。天子亲郊见,朝日夕月。诏曰:“朕以虽身讬于王侯之上,德未能绥民,民或饥寒,故巡祭后土以祈丰年。冀州脽壤乃显文鼎,获荐于庙。渥洼水出马,朕其御焉。战战兢兢,惧不克任,思昭天地,内惟自新。” 这段史料反映了当时的统治者对于整个仪式的本身是十分重视的,甚至亲自去进行仪式。其实这样的思想也是符合常理的,在汉代,天人合一的思想是比较盛行的。 当然在后来董仲舒提出新儒学的思想之后,天人合一的观念就正式地成为当时的统治思想的一部分在。如果皇帝需要表达自己天人合一,那么就需要去进行祭祀,才能与神灵进行一定的交流。 那么皇帝究竟怎么才能和天上的适龄进行交流呢?只能通过一系列的仪式,在当时也就只有通过礼乐的形式来进行交流,也就是借助原来的一系列的巫术仪式。只不过在巫术仪式的逐渐演化过程中,变成了西周,以及后来时代的礼乐制度。 《诗》云:‘四牡翼翼,以征不服。’亲省边陲,用事所极。望亲泰一,修天文禅。辛卯夜,若景光十有二明。《易》曰:‘先甲三日,后甲三日。’朕甚念年岁未咸登,饬躬斋戒丁酉,拜况于郊。”。 并且汉代的宫廷乐歌以及宫廷仪式所奏的乐曲,大部分也是继承了以往王朝的,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在汉代的宫廷乐歌仪式并没有完全建立之前,使用的都是,诗经来作为当时主要的一个祭祀乐歌的内容。 除了在这样的内容上有继承以外,其实在某一些形式上也继承了春秋战国时期以来的特点。因为春秋战国时期是距离汉代较近的时期,所遗留下来的文化传统以及音乐风格也是比较贴合当时的实际状况的。 所以统治者会根据自己的喜好以及整个社会的实际情况,对于当时宫廷乐歌的仪式做出调整,所以在整个仪式过程中,更大的色彩应该是春秋战国时期各个地方的乐歌的色彩。 二、汉代乐歌的文化功能对于汉代的詩体建构是有着很大的影响的,总体来说是继承和发展 1、汉代的乐歌内容以及在构建方面,很大程度上是借鉴了诗经以及后来的楚辞的 汉代是中国有名的帝国时期,在此时期当中,整个王朝的风格都是在处于建构的过程中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汉朝一建立就代表建构的开始,建构是因为前期的积累才能够建构。所以在武帝之前,汉代的所有宫廷乐歌,大部分都沿用的是原来的楚国以及西周所传下来的礼乐制度来维持的。 汉代对于这样的歌舞形式是比较看重的,因为他们在一系列的文化传承当中,还是继承到了西周的礼乐制度,汉代的祭祀歌以及后来的《安世房中歌》是比较典型的祭祀过程中的歌,其中祭祀歌是祭神颂瑞的歌,而后来的《安世房中歌》是祭祖颂功的歌。 当时主要是由李延年以及司马相如等著名文人对于歌词本身以及歌的文化风格做了一个整体的调整。但是在这调整的过程中,其结构还是受到原来礼乐制度的影响,最典型的就是这两首歌都比较明显地继承了诗经的形式。 在文化以及内容的形式上,还是以原来的诗经四言为主。所以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出,汉代的统治者以及汉代的社会价值观,对于西周的礼乐制度的一系列的祭神仪式是表示认可的。 除了继承诗经的雅言形式以外,其实也继承了以三言为主的楚辞的形式,只不过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楚辞中比较典型的习字消失了。因为楚辞和其他的一系列文学体裁似乎并不一样,楚辞其实是可以通过歌唱的形式唱出来的。 但是楚辞如果离开了原有的歌唱环境,那么楚辞所比较典型的惜字的音乐意义也会消失。也就没有办法发声,所以在后来的文化发展过程中,兮字反而被一系列的停顿符号所取代。 所以比较典型的一种特点,就是在后来悍妇本身的发展过程中,是可以看到湿巾的影子的,但是在后来却几乎完全看不到楚辞当中“兮”的影子。 2、汉代的宫廷乐歌也根据自己的时代特点而发展出来了一些新东西 汉代的宫廷乐歌虽然在形式和内容题材方面,在某种程度上是继承了楚辞和诗经的,但是也是根据自己实际的社会情况以及所处的时代背景,做出了相应的调整。最为典型的形式就是后来汉代的宫廷乐歌使用的是汉赋,而不是原来的楚辞和诗经了。 这就已经体现了汉代的宫廷乐歌其实也加入了汉代本身发展的文化因素在内,再加上李延年和司马相如等人,虽然对于原来的诗经和楚辞有所继承,但是在汉赋的发展过程中,自己也是加入了一系列的汉元素在里面的。 其实最为典型的就是司马相如,因为司马相如在创作汉赋这一方面是比较受到当时统治者汉武帝的认可的。所以司马相如在为当时汉代宫廷乐歌编写一定的形式时,会多多少少将汉赋的一些内容以及汉赋的一些形式加在内。 三、总结 汉代宫廷仪式乐歌较之前的乐歌形势发展来看,其实是多了政治,文化上的教化功能的,并且也将其他的功能发挥到了极致,也是比较符合汉朝时期的帝国特点的。但是这样的一种形式上的变化,也带来了詩体建构上的变化。 参考文献: 《汉书》 《史记》 《秦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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