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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匪妻子

繁星如尘| 2021-11-9 20:33 阅读 10160 评论 0

秦挽裳

【一】

暮春的时候,奉天依旧带着料峭的寒意。那时正是清晨,朝阳初升,四周隐隐笼着一层雾气和灰白。

街道上空无一人,凹凸不平的青石路一直绵延到尽头的西洋教堂。轮渡悠扬的鸣笛自码头传来,接着,一阵凌乱的枪声破空响起,打破清晨的寂静。

十多个面目狰狞的黑衣男子拿着枪追着一个少年,少年十三四岁的年纪,锦衣华服,头发梳得十分板正,一看便是贵公子。

虽是危在旦夕,但少年白玉一样的脸上没有慌乱。眼见杀手越来越近,他眸光一闪,转身跑进左侧的小巷子里。

错综复杂的矮巷有些破旧,少年跑了数十步,突然听到一把脆生生的声音从前面传来:“那些人是追你的吗?”

少年一愣,抬起眼来,但见几步远外的矮墙上坐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她穿着淡粉色的绣裙,双手支在墙上,裙子下的小腿荡啊荡,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直直地看着他,耀眼灿烂得不像话。

少年不语,只是静静地打量着她。他生得俊俏,穿着一袭月白色的长衫,唇红齿白,狭长的眼睛冷冷的,依稀间带着一抹艳色。

脚步声传来,少年蹙眉,刚想离开,却见小姑娘跳到他面前,牵起他的手将他藏到墙角破旧的席子里。

他躲在里面,紧紧攥着衣袖,听其中一人问道:“小丫头,有没有看到一个少年?”

依旧是那把清脆的声音:“往左边跑了。”

她的声音格外无辜乖巧,那些杀手不疑有他,便朝她指的方向追去。

待脚步声渐渐消逝,少年这才弯身从席子里走了出来,看向身旁的小姑娘道:“为何要救我?”

明明互不相识。

小姑娘笑意盈盈,好看的眉眼弯着,她微微歪着头:“因为你好看啊,比我阿爹掳上山的那些小娘子都要好看。”

这话带着些许戏弄轻薄的意味,还是第一次敢有人这样说他。但不知为何,他没有生气,向来稳重的他反而噌地羞红了脸,说话竟也有了些许结巴:“你……你知不知羞!”

小姑娘眨了眨眼睛:“我说的是真的,小哥哥你这么好看,不如跟我回山寨当我的压寨夫君吧。”

说完,竟拉起少年的手,踮着脚亲在了少年的侧脸上。

软软的触感让少年猛然睁大眼睛,脸不禁更红了。他捂着侧脸,指着小姑娘道:“你……你……”

结巴许久,竟是未说出话来。

小姑娘清明的眼睛里尽是狡黠,像一只偷了腥的小狐狸。

少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无赖的人,气急败坏地侧过脸去不再理睬她。

小姑娘亦在他身边坐了下来,一遍又一遍地问着:“小哥哥,你跟我回家吧。”

他本不想回应,但怕她闹出些动静引来人,便漫不经心道:“好呀。”

闻言,小姑娘笑得更加开心了。

就这样过了半晌,直到教堂里悠扬的钟声传来,少年这才看到苏公馆里的卫兵出现在巷头。

他刚要离开,却发觉衣袖被人扯了扯:“小哥哥,你不跟我回家了吗?”

他一怔,她仰着小脸巴巴地看着他,清澈的眼睛竟让他有些愧疚。他笑了笑:“我回去收拾一番,你在这里等我,待我回来,便跟着你回家。”

她乖乖地点了点头。

他轻轻地揉了揉她的头发,转身离开。

这条破落的巷子似乎十分长,他走得艰难。待走到巷头,他回过头去,看她依旧站在那里。

小姑娘看他回头,便轻笑起来,那样明艳的笑容,让春光都失了颜色。他愣住,向来黑暗的人生似乎裂了一条缝,渗透进了他这一生见过的最美的阳光。

【二】

宋绯歌遇到苏沉的时候,正是民国二十七年的初春。日寇挥着长刀踏入东北三省,所过之处,血流成河。淮军统帅自奉天而起,带着卫兵与日寇厮杀,这才守得奉天安宁。

宋绯歌是奉天城外的土匪,凤凰山的大小姐。

遇到苏沉那一日,宋绯歌听山下打探消息的小土匪说,奉天的商队要进城,午时必在凤凰山经过。

她知道后大喜,带着十多个人瞒着她阿爹下山去了。

想着这次劫的人不是以往那些商贩,宋绯歌便在山路两旁布满了机关。小土匪一边看着她埋炮仗,一边哆哆嗦嗦道:“大……大小姐,我总觉得有些不对。自从凤凰山的恶名尽人皆知,多少年没有人敢在凤凰山走,如今这样招摇的商队还是头一遭见,我们还是回去吧……”

宋绯歌觉得他着实胆小又晦气,一脚将他蹬到一旁,不再理睬他。

大抵等了一个多时辰,终于有咕咕噜噜的车辕声传来。宋绯歌从草丛中探出眼睛,看到一辆灰褐色的马车从远处缓缓驶来。车前只坐着一位驾车的马夫,再没有其他人。

宋绯歌心中一喜,扬起长鞭从草丛中跳了出来,稳稳地落在马车前,掐着腰道:“给本小姐站住!”

接着,藏在山路两旁的小土匪亦纷纷跳了出来。

突然的动作将马夫弄得一愣,他大喊一声“土匪”后便跌跌撞撞地跑了。

宋绯歌嗤笑,收起鞭子朝马车走去。只是她刚揭开帘子,便愣在了那里。

只见车内端坐着一男子,二十一二岁的年纪,白色暗花长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放在膝上的手骨节分明,戴着一枚玉扳指。他闭着眼睛,鼻梁英挺,下巴尖削,午时的阳光透过车帘打在他的侧脸上,笼了一层暖黄的光晕,更衬得那容貌像浸了水的白玉一样。

他听到动静,缓缓睁开眼睛,狭长的凤眸漆黑而深邃,依稀间又带着清冷。

宋绯歌仿佛又回到了梦中,那时她只有八岁,在奉天城里救了一位小哥哥。

明明随时就会丧命,他却淡然得如事不关己一样,薄唇轻启,声音低沉又清明:“你们可是要钱?”

一旁的小土匪忙点头道:“对!要钱!”

宋绯歌终于回过神来,一巴掌拍在那小土匪脑袋上,而后回过头来谄媚地看着男子道:“公子这么美,不如跟本小姐回去做个压寨夫君吧!”

【三】

苏沉就这样被宋绯歌拐到了凤凰山。

宋绯歌被他的美色收买,奈何他清冷得很,不管宋绯歌说什么,他却是不理睬她一句。宋绯歌生气,瞪着眼睛抽出了鞭子,他却侧过脸去不再看她。

宋绯歌蹲在墙角,觉得很苦恼。

小土匪谄媚道:“像苏少爷那样的人,定喜欢温婉的女子,大小姐您整日打打杀杀,苏少爷肯定会害怕。”

宋绯歌思索许久,觉得很有道理,于是便收敛了自己的性子。

看到厨娘在做菜,她也跟着学了起来。知道苏沉不会吃她做的菜,她便将那道膳食和其他菜品一起让下人一起端到苏沉房里,然后躲在窗外偷看。苏沉果然想不到那是她做的,只是他刚吃了一口,便蹙眉吐了出去。

宋绯歌气得咬牙切齿,有那么难吃吗?

虽是生气,但她第二日仍旧接着做。

就这样过了一段日子,宋绯歌的厨艺越发精湛。那一日,她像往常一样躲在窗外,苏沉垂眸看了饭菜半晌,突然低声道:“宋小姐不进来吗?”

他还是第一次和宋绯歌说话,宋绯歌心中一喜,慌忙推门而入。

从那日起,苏沉不再像以往那样怨恨宋绯歌。他不爱说话,宋绯歌为了讨他欢心,便给他讲一些她年幼时的糗事。他不再埋怨她唠叨,有时听到开心处,还能低笑出声。他本就冷清,像冰天雪地里的一株寒梅,如今嘴角微扬的模样,竟让宋绯歌看直了眼。

宋绯歌觉得自己当真没出息,九年已过,凤凰山脚下的一草一木早已不是以前的模样,他也将她忘记,可是再见到他的那一刻,她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她多想问问他,还记不记得九年前救过他的小姑娘,可每当她想提起时,便又退却了。他那样好,一眼便知是大户人家的少爷,而她不过是山野间的土匪丫头,他怎会记得她。

看着他温润如玉的侧脸,她想,这样的人,应该是在宴会舞场上风度翩翩的少年公子,应该是在教堂学校里慷慨激昂的书生才俊,抑或是在战场上杀敌护国的英雄儿郎,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她困在草莽之间。

她将他拐到山上来,还让他做她的压寨夫君,这样清高的一个人,怕是恨极了她吧?

她咬了咬唇,伸出手轻轻攥住了他的衣袖:“阿沉,我们一起离开凤凰山好不好?”

苏沉显然没料到她会这样说,他一怔,静静地看着她,深沉的眼睛像是星罗棋布的夜空。许久之后,他覆上了她的手,低嘲道:“宋小姐的父亲会放宋小姐走吗?”

那手像冬玉一样凉凉的,一直冷到她的心里。

【四】

苏沉真的是朱门贵公子,教养极好,白日里无事,便在房里看书写字。

宋绯歌常坐在一旁支着下巴看他,看他握着毛笔的手指白皙纤细,骨节分明。有时看得久了,苏沉便将她唤到眼前,教她写字。

她学得极慢,僵硬的动作亦十分可笑。她赌气,可苏沉握住了她的手,低笑道:“我教你。”

他的声音略微有些低沉,一声一声像是从胸腔里闷声而出,温热的气息洒在她的侧脸上,她不禁羞红了脸。

她问他,他的名字怎么写,他便一笔一画在宣纸上写了下来。虽然看不懂,但她瞧得出来,那两个字极其好看。

于是,每日闲时,她便躲在自己房中写他的名字,直到那两个字深刻得仿佛映在她的心里,直到她写得和他一样好看。

深秋的时候,凤凰山上的琼树开始飘飘零零落着花,苏沉已然来了四个月有余。

那日一早,宋绯歌刚起床,便有小土匪手忙脚乱来她房里:“大……大小姐,山下来了一位女子。”

“女子?”宋绯歌疑惑,“是谁?”

小土匪偷偷擦了擦汗,讪讪道:“好像是苏少爷的同学,她带着枪,兄弟不敢拦她。”

宋绯歌一听,便慌了神。苏沉在凤凰山这么久,怎么突然会有人找来?她一定不能放这个劳什子同学离开,不然苏沉的家人定会来寻苏沉。于是,她问道:“她现在在哪里?”

“苏少爷的院子里……”

小土匪的话还没说完,宋绯歌便朝苏沉的院子跑去。

离得还很远,她便看到了院子里绿色身影,看着紧紧拥在一起的两人,她停下了脚步,愣在了那里。

她从未见过这样的苏沉,温柔得仿佛像看这世间最珍贵的东西。

那女子梳着及腰的鬈发,歪歪戴着一顶白色的挑珍珠洋帽,一袭碧色的洋裙,纤细而荏弱。

这样好的姑娘,怕是没有人不喜欢。

宋绯歌低头看了看自己凌乱的麻布衣服,突然在一瞬间卑微到了尘埃里,她甚至连向前一步的勇气都没有。

她自嘲地一笑,怔怔地转身离开了。

她觉得可笑,似乎从遇到苏沉那一刻起,她便变得不像她自己。她想,她不应该这样,她是凤凰山的大小姐,虽然不及苏沉身份尊贵,但到底是她阿爹的掌上明珠。她无忧无虑地生活了那么多年,却在喜欢上苏沉后卑微了下来。

她一杯一杯地喝着,身旁小土匪上来劝她,全被她撵了出去,到最后她的思绪便有些混沌。

她想她是真的醉了,不然怎么看到苏沉。她以为自己在做梦,于是便拉住苏沉的侧脸。苏沉眉头一动,却是没有说什么。

宋绯歌便傻笑起来:“小哥哥,你怎么不记得我了,我以前还救过你呢……”

“你说让我等你,可你为什么没有再回来。我在那条巷子里等了你三天,后来阿爹找到了我,将我带回了山寨。我醒来后,还和阿爹发了好大的脾气。我知道你会回去的,你答应过我的……可是,我等了那么久,找了那么久,却再也没有找到你……”

她像是想起了难过的事情,竟低低地啜泣了起来。

苏沉揽住了她下滑的身子,想将她抱到床上去休息,可她却又猛然抓到他的手,像是哀求地问道:“你真的喜欢那个女子吗?”

她觉得,苏沉这样讨厌她,就算她问了,他也不会回答。

静了许久,之后的一切就像是笼了一层烟雾,她似乎听到那把低沉的声音:“我不喜欢温柔的女子,我喜欢刁蛮的姑娘。”

宋绯歌轻声笑了出来,而后便沉沉地睡了过去。

【五】

宋绯歌是被一阵凌乱的脚步声吵醒的,她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看到她阿爹带着一群兄弟推门而入。

而后那些兄弟便静了下来,而她阿爹的脸色阴沉得厉害。

她怔怔地向身旁看去,正看到苏沉满脸疲惫地坐在她身旁,像是一夜未眠。而她,还紧紧地抓着他的手。

到此,她也能猜到些什么。大抵是昨晚她醉得厉害,拉着苏沉的手不让他离开,他这才陪了她一夜。虽然她生在山野之间,但到底是个十七岁的姑娘,未出阁的女子,最看重的便是清誉。她与苏沉共处一夜,流言可畏,这会儿怕是整个凤凰山都知道了。

她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是好,抬眼便看到她阿爹大步走了过来,而后举刀抵在苏沉的颈间:“苏少爷,绯歌虽不是大家小姐,却是老夫的掌上明珠。我绝对不会看着绯歌受委屈,苏少爷,尽快准备婚礼吧!”

尖利的刀锋在那白皙的颈子上划出一道殷红的血痕,苏沉却没有一丝惧怕的神色,清淡的容颜上看不出一丝情绪。

宋绯歌的心渐渐凉了下去,她低嘲地垂下眼眸,他怎么会娶她呢?

像是过了许久,一只冰凉的手轻轻地覆在她的手上,她一怔,抬起头来,正瞧见苏沉垂眸看着她:“我会娶绯歌为妻。”

一字一顿,那样坚定,宋绯歌开心得突然想要落泪。

说她卑鄙也好,说她心机也罢,她这辈子只算计过这一次。即便苏沉不喜欢她,她也要陪在他身边。

九年的思念,九年的喜欢,从见到他第一面起,她就着了魔。

商议了半晌,婚礼定在半个月后。

宋绯歌总觉得对不起苏沉,不敢再见他,只是偷偷地趴在墙边看他。

那时阳光正好,苏沉正在院子里作画,看到她后,他嘴角微扬,冲她招了招手:“莫不是害羞了?”

语气意外的温和,似乎还带着一抹调笑。

宋绯歌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想,或许那一晚并不是她的梦,他真的说过他喜欢刁蛮的姑娘。

他是不是,也有一些喜欢她?

【六】

因许久没有遇见喜事,凤凰山十分热闹,红绸挂满朱檐,远远望去,像蔓延天际的大火。

婚礼的前一晚,宋绯歌的阿爹来到她的房中,对她说:“虽然阿爹不舍得你离开,但你是个姑娘,总不能在这个凤凰山上待一辈子。明日之后,你便跟着苏沉离开吧!我派人去奉天查了苏沉的身世,他的父亲是教书先生,书香门第的少爷,总不会欺负你。但若真的受了委屈,定要回来告诉阿爹,即便拼了这条命,阿爹也会护你周全。”

说完,他便离开了。

他年岁已大,微微驼着背,腿脚也有些不灵便。宋绯歌眼眶微红,她想自己当真是自私,她知道阿爹看不得她受委屈,便故意醉酒和苏沉共处一室,这样既能嫁给苏沉,也能有机会离开这杀戮之地。

第二日一早,宋绯歌穿上霞帔,戴上凤冠,点了朱唇。

喧闹声久久不断。

入了夜,她坐在房里,听着外面的鞭炮声和敬酒的声音,紧张地攥着裙角。

她想着苏沉穿着红色喜服的模样,她想着苏沉揭开她盖头的模样,红烛摇曳中,他一定比美玉还要好看。

她情不自禁地扬起嘴角。

她想了那么多,唯独没有想到,等待她的是连绵不断的枪声,在喧闹的夜里,沉闷地让人心悸。

她揭开盖头,房门被人撞开,她阿爹浑身是血地闯了进来。而后拉住她的手:“快走,我早就该想到的,苏沉不是什么善人,他这是要灭我凤凰山!”

她愣在原地,手止不住泛凉。

她阿爹拉着她朝门外跑,刚出了房门,却停了下来。

她抬起眼睛,看到苏沉站在几步远外,一身火红的喜服,眼睛却冷得厉害。他拿着枪,嘴角溅上点点血腥,鬼魅阴沉得像地狱里的修罗。

他身旁的副官缓缓举起枪,瞄准了她的阿爹。她喃喃道:“不要……不要……”

她看向苏沉,蓄满泪水的眼睛尽是恐惧和哀求,声音凄厉:“是我,是我算计你,是我逼你娶我的,都是我。你放过我阿爹,放过其他人……”

可副官仍是缓缓扣上扳机。

她慌忙挡在她阿爹面前,可有人将她拉到一旁,她挣扎,哭着一遍又一遍唤着苏沉的名字。

可苏沉没有丝毫动容,而后她便听到耳边传来一声巨响。

那一瞬间,她整个人仿佛被人生生撕裂。她怔怔地倒在地上,惨烈的杀戮,凄厉的叫声,漫天的大火,在她的眼中倒映出一副用鲜血描绘的丹青画。

她轻笑,眼泪却流了出来。

而后她缓缓闭上眼睛,今天合该是她嫁给良人的日子,合该是她这一生最幸福的时刻,可她却在此时失去了一切。

【七】

一切仿佛是一个梦,宋绯歌分不清自己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

她昏昏沉沉的,清醒的时候不多,每日只有下人给她送饭。

她想见一见苏沉,她要问问他,他就这么恨她,恨到毁了她的一切。

可没有人理会她。

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了几日,那一日,她坐在墙角,房门突然被人推开。阳光瞬间洒满昏暗的房间,刺得她的眼睛极为难受。她伸手去挡,依稀看到一抹火红的身影缓缓来到她面前。

那样明艳的容颜,看着她的目光有怜悯,有恨意。

她说:“不要等了,阿琛不会见你的。我们结婚了,就在今天。

“你真傻,你怎么就相信他会娶你呢?淮军统帅,青年才俊,沙场英雄,他怎会喜欢上一个粗野丫头?

“就算你救了他,还想着能在他心中有什么不同吗?我告诉你,他早就知道你们自幼相识,早就知道你便是救他的姑娘,他要围剿凤凰山,不是恨你算计他。他那样精明,早就知道你心中所想,他不过是想将计就计。他所做的一切,是为了权势。新军沈家和阿琛向来不睦,凤凰山土匪为患,陆大帅许诺,谁能围剿凤凰山,便给谁一半的兵权。这也怨不得阿琛,怪只怪你是土匪的女儿……”

她还在说着,可宋绯歌却听不进去了。

苏沉。苏琛。她怎么那么傻,怎么就相信他了呢,他连名字都是假的。

他从第一次见她,就在骗她。他说他会回来,她真的在巷子里等了他三天,一步也未曾离开。她怕她离开了,他找不到她。更深露重,她发了烧,被她阿爹带回家,她哭了好久。即便他未回去,她也从未想过他在骗她,她只觉得他一定有什么事才耽误了。她为他想了千百种理由,那个如月光一样的少年,从第一次见他,他便在她脑海中挥之不去。她喜欢了他九年,等了他九年,想了他九年,她以为这世上再也没有比他更好的人。可到头来她才知道,这一切不过是她的自以为是,这世上再也没有比他更心狠手辣的人,就这样的轻而易举地毁了她的一生。

眼前的女子还在说着,她却是听不进去了。她又哭又笑,宛若疯魔。她不知道那个女子是什么时候走的。她恍惚沉沦在一场噩梦中,无边无尽的黑暗里,看不到希望。

她笑了笑,而后拔下髻上的发簪,狠狠地划在手腕上……

【八】

之后宋绯歌一直在昏睡,模糊中不断有人在她房间里进进出出。她似乎听到有人怒吼:“救不过来,你们全都给她陪葬!”声音中尽是悲痛和狠厉。

而后他便在她床边坐了下来,他似乎守了她许久,消瘦的背影有些颓废。

她想,苏琛不应该这样,他这样心狠的人,怎么会难过?

她不知昏睡了几日,醒来后,那抹背影依旧守在她床前。眼眶泛红,下巴长出了青色的胡楂儿,脸上尽是疲惫。

她低笑:“我竟然还没死?”

闻言,苏琛便转过头来,一把攥住她的手腕,眼神阴冷却又极为复杂:“不要再有下次了!”

他的反应让她捉摸不透,她喃喃道:“什么都没有了,我为何要活着?”

苏琛更加用力地攥着她,漆黑的眼睛里布满血丝:“宋绯歌,你不是一直不将一切放在眼里吗,现在却想死?我一直知道你是谁,却还是利用了你!是我杀了你的父亲,是我杀了你们凤凰山一百多个兄弟,是我放火烧了你的家。那场大火烧了两天两夜,现在的凤凰山寸草不生……”

宋绯歌紧紧地攥起手指,充满恨意的目光像利剑一般狠狠刺向苏琛。苏琛却笑了:“恨我吗,宋绯歌。恨我的话,就好好活着,活着为你的父亲报仇,活着,看着我死。”

宋绯歌就这样冷冷地看着他,四目相对,不是爱慕,却是仇恨。半晌之后,宋绯歌亦低低地笑了:“苏琛,我一直在想,你杀了凤凰山的所有土匪,却唯独留下了我。你大婚那日,不去陪你的新婚妻子,却让她有时间去找我麻烦。如今我想死,你却不让。苏琛,你是不是……喜欢我?”

她说这话时带着几分嘲讽,几分不可思议,几分怨恨,唯独没有恋慕。

苏琛的手微微颤抖,而后猛地甩开她的手,转身离开。

以后的日子,苏琛时常来看她。大抵是怕陆蔓芝再来找她,他便将她安置在他的院子里。

陆蔓芝是陆大帅的女儿,她低嘲,这才是苏琛娶陆蔓芝的理由吧!

【九】

春去秋来,很快便过了一年。

宋绯歌自那次大病之后,身子一直不好,即便是夏天,她也裹得厚厚的,见不得一丝凉气。她才刚十八岁,却再也没有了往日的伶俐,整个人阴沉沉的,带着将死之人的灰败。

苏琛每日都来陪她,即使他忙得厉害。他总会寻些话和她说,但宋绯歌却从未理会过他。他本就不爱说话,如此一来,两人之间总会沉默。

入冬的时候,苏公馆一片和乐——陆蔓芝有了身孕。

过了几日,奉天便纷纷扬扬地落了雪。这雪下得极大,只一夜的工夫,便积了厚厚的一层。

天亮后,陆蔓芝在院子里跌倒,小产了。

苏琛找来的时候,宋绯歌正坐在窗前看着落雪。厚重的雪层遮掩着苏公馆的洋楼,庭院里的几株红梅在冰天雪地里显得格外妖艳。

苏琛眼睛猩红,像是忍着极大的怒意。他快步走到她面前,拦腰将她箍在胸前,那样狠的力气,像是要把她的腰生生折断:“你故意让人将蔓芝引到院子里,害她小产?即便你再恨我,孩子总是无辜的,你怎么这么狠心?”

“狠心?”宋绯歌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她轻笑,“却不及苏少爷十分之一。”

看着她眸子里的冷意和仇恨,苏琛心中一痛,眼中的怒火像是要喷薄而出,他怒极反笑:“既然你容不得蔓芝的孩子,那便由你为苏家传宗接代吧。”

说完,便甩手将宋绯歌扔在床榻上。

宋绯歌终于慌乱起来,她挥手挣扎,奈何苏琛再也没有往日的沉稳,像发了狂一样。

那样疼,她紧紧咬着唇,嘴里弥散的血腥味令她作呕。有泪顺着她的眼角流出,她想她应该是哭了。

苏琛伸手轻轻拭去她眼角的泪,声音里竟满是温柔:“绯歌,我错了。你放过我好不好,你忘了以前的事好不好?”

忘了?宋绯歌笑,泪却流了下来。怎么能忘了,每一个日日夜夜,她闭上眼睛便是她父亲的惨死和将凤凰山染红的血腥,那样痛,连呼吸都是痛的,当真是生不如死。她哪是不放过他,她明明是不能放过自己。若不是自己一意孤行喜欢他,这一切或许不会发生。

苏琛还在说着,可她却听不进去了,她仿佛坠入了万丈深渊,难过得快要死去。

【十】

从那一日起,苏琛夜夜来她的房中。

三个月后,当说着拗口中文的西洋医生笑着对苏琛说:“恭喜苏统帅,少奶奶已有两个月身孕。”

苏琛十分欢喜,那样开心激动的神色,是宋绯歌从未见过的。

他攥住她的手,声音竟有些颤抖:“绯歌,你听到了吗,你有了孩子,我们的孩子……”

苏琛显然十分期待这个孩子的到来,比当初听闻陆蔓芝有了身孕还要开心。

第二日中午,宋绯歌像往常一样坐在窗边看雪。腊月寒冬,冷得厉害,她伸手扯了扯裹在身上的白狐裘。

隔得还很远,她便看到了苏琛。他穿着藏蓝的军装,腰间别着配枪,从皑皑白雪中来。关于苏琛,她一直都有听说。十八岁踏上战场,枪法精准,年少成名,极会玩弄权势,是淮军最年轻的统帅。这样一个人,合该站在这乱世的顶端,睥睨众生。在遇到他之前,她一直以为他会是一个粗莽狂放之人,却不想,褪去了军装,一袭白衫的他却像是一个舞文弄墨的如玉公子。

不多时,苏琛便来到她身前,带来一身的寒气。

他问了丫鬟几句她的情况,便问她道:“听说上午的时候,你去找蔓芝了?”

宋绯歌回过头去,没有回答,反而问道:“你喜欢女孩,还是男孩?”

她微微歪着头看他,似乎还是当初凤凰山上不谙世事的小姑娘。

这还是她一年多以来第一次笑着和他说话,他很是激动,当下便将她揽到怀中,絮絮叨叨地说了起来。

他说,他已经给他们的孩子想好了名字。他说,男孩女孩他都喜欢,但最好是个女孩,像她一样的女孩,他一定会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给她。

他说这些话时,嘴角噙着笑意,卸下了往日军装下冰冷阴狠的伪装,倒真的像一个二十多岁的俊公子。

她突然觉得他很可笑,又觉得他很可怜,他怎么那么傻呢,真的以为她会给他生孩子?

她的脸色越来越苍白,身体也止不住颤抖。

他说了许久,突然顿了下来,笑也僵在脸上。

浓烈的血腥味弥散在他的鼻尖,安静的房间里似乎能听到血滴在地上的声音。

他一把扯开她裹得严实的狐裘,粉色的裙子早已被血染红。

他颤抖着手,朝门外怒吼道:“快去叫医生来!”

她却突然笑了,那笑容像淬了毒一样:“已经晚了,你的孩子……没了……”

苏琛伸手掐住她的脖子,泛红的眼睛像是能滴出血来,咬牙道:“宋绯歌,你怎么能……你怎么能……”

宋绯歌觉得自己不能呼吸了,连声音也有些微弱:“苏琛,这句话我一年前就想问你了。你怎么能那样对我?我那样相信你,那样喜欢你,你说要娶我,我这辈子从没有那样开心过。我为了你放弃了自己的尊严,放弃了自己的家人,可你呢,你是怎么对我的,为了权势,你在我面前杀了我的父亲,灭了我的族人。我把自己这辈子最纯粹的喜欢,最美好的爱恋都给了你,你却毁了我的一切,让我绝望,让我生不如死。苏琛,这辈子,我们都不可能在一起了……”

她的话很轻,却如利剑一般刺在苏琛的心上。他以为,只要她有了孩子,他们就可以重新来过,原来,是他错了。

他松开了她的脖子,踉跄着后退了两步,声音嘶哑:“你说得对,总归是仇人,以后我们还是不要再见了……”

说完,便转身离开,消瘦的背影竟万分落寞悲凉。

宋绯歌一点一点倒在地上,明明她已经报仇了,为何还是不开心。

她抚了抚小腹,泪终于落了下来。

父亲,我算不算为凤凰山的兄弟报了仇?

父亲,我能不能不再恨他?

【十一】

从那日起,宋绯歌再也没见过苏琛。

没多久,北平沦陷,日寇攻打奉天,硝烟四起。苏琛去了前线,带着卫兵一次又一次瓦解了日寇的进攻,护得奉天安宁,日寇就此记恨上了他。

日寇来苏公馆刺杀苏琛的那晚,苏琛正站在宋绯歌窗前。枪声响起,苏琛便将枪拔了出来,公馆里的卫兵亦匆匆赶来。

宋绯歌听到动静走了出来,苏琛慌忙吼道:“快进去!”

就在这转眼的工夫,狙击手朝他射了一枪。

子弹没入胸膛,带来撕心裂肺的痛意。

苏琛抱住宋绯歌渐渐下滑的身体,她看到苏琛的眼睛在一瞬间变得猩红狰狞。

她疼得嘴角直颤,苏琛紧紧地抱着她,伸手捂住她的伤口,血很快便将他的手染湿。他的声音似乎带上了哭意,这个向来沉稳的人,她还是第一次见他这样无助,她听他不停地说:“绯歌,不要睡,我带你去医院……你不要睡……”

她艰难地伸手制止了他:“不要……去医院……让我再看看你……”

苏琛的泪落了下来:“你不是恨我吗,为什么还要挡在我面前,为什么?”

宋绯歌却笑了,那笑容极为浅淡:“带我去个地方吧……”

枪杀过后,奉天的夜又恢复了安静。

破旧的巷子里没有一个行人,苏琛抱着怀中的姑娘,一步一步,走到当初相遇的地方。

宋绯歌冷得厉害,她觉得自己的血就要流尽了。眼睛明明沉得就要睡去,可她拼命让自己清醒。她似乎回到了八岁那年,她坐在墙头上遇到了自己喜欢的少年。他年少沉稳,容貌明艳,从此,她再也没有见过比他更好的人。他们一起说话,他说他会回来找她,可她等了九年,他还是没有回来。

她喃喃道:“小哥哥,我想睡了,等我醒来,你是不是就回来了?”

闻言,苏琛的泪一下子便从眼眶里流了出来,他紧紧抱着她,低声道:“你喜欢的人,是这世上最心狠之人,眼中只有权势。他喜欢你,可更喜欢站在权力顶端。他总觉得心冷如他,是不会喜欢上你,他总觉得心狠如他,这辈子从来没有后悔的事。可后来他才知道,他十二岁那年便喜欢上了那个小姑娘,他这辈子唯一后悔的事,便是伤害了她。”

“绯歌,睡吧,等你醒来,你的小哥哥就会回来……”

像是听到这世上最动听的情话,宋绯歌轻轻地笑了,而后缓缓地闭上了眼睛。她的手落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音。

她想,她终于可以安心地做个好梦,等她醒来,她的小哥哥便来接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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